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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說明:聶耳
■義勇軍進行曲》成了聶耳的絕唱■
中共上海地下黨組織得知聶耳被列入國民黨的黑名單,安排他出國暫避。1935年4月14日,聶耳到上海電通公司攝影棚,用簡譜試唱《義勇軍進行曲》,并聽取了司徒慧敏、張云喬等人的意見。4月15日,聶耳帶著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的曲譜初稿,從上海匯山碼頭乘“長崎丸”號輪船到了日本東京。
5月初,孫師毅和司徒慧敏收到聶耳的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的曲譜定稿,交給賀綠汀配樂,并邀請?zhí)K聯(lián)作曲家阿甫夏洛穆夫配器。導演司徒慧敏、鄭君里,編導金山,演員袁牧之、顧夢鶴、施超,歌唱家盛家倫臨時組成合唱隊,到上海百代唱片公司錄制《義勇軍進行曲》。5月9日灌制成唱片,并將它轉錄到《風云兒女》的膠片上。5月10日,上海電通公司向上海市民散發(fā)《義勇軍進行曲》詞譜,并在報刊上公開發(fā)表。5月24日,上海金城大戲院(今黃浦劇場)首映電影《風云兒女》。一時間,《義勇軍進行曲》響遍上海的大街小巷。
6月2日,旅居日本的聶耳為中國留學生介紹并演唱了《義勇軍進行曲》。7月17日,聶耳在日本藤澤市鵠沼海濱游泳時不幸遇難,年僅23歲。
■《義勇軍進行曲》在海內外廣泛傳播■
《義勇軍進行曲》一誕生就唱遍上海,隨著“一二·九”運動的興起,又唱遍烽火遍野的中國大地。美國友人愛潑斯坦寫過一篇題為《反抗的歌聲》的文章,談到20世紀30年代在天津他第一次聽到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的場景。1938年5月,愛潑斯坦路過天津青年會堂體育館時,遠遠地聽到一陣有力的歌聲,每一句都像一個口號。原來是天津青年會的秘書劉良模在教唱《義勇軍進行曲》。愛潑斯坦說:“這種類型的歌曲只要聽到一次就會終生難忘。它的急促而充滿勝利信心的詞句,像是一位緊張得喉嚨沙啞的指揮員在戰(zhàn)斗打響之前作動員報告?!?/span>
1938年7月7日,中共中央在延安召開陜甘寧邊區(qū)抗戰(zhàn)一周年紀念大會,《義勇軍進行曲》成為大會主題歌。在抗日戰(zhàn)場上,《義勇軍進行曲》是戰(zhàn)斗的號角,它不僅是八路軍的軍歌,也是國民黨軍的軍歌。
1940年,美國黑人歌唱家保羅·羅伯遜不僅自己演唱,還在紐約組織華人、華僑合唱團合唱,并為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等中國革命歌曲灌制唱片,命名《起來》,宋慶齡撰寫序言。
1941年太平洋戰(zhàn)爭爆發(fā),《義勇軍進行曲》在新加坡、馬來亞等東南亞地區(qū)廣為傳唱。英國、美國、蘇聯(lián)、印度等國的國家廣播電臺經(jīng)常播放《義勇軍進行曲》。1944年,《義勇軍進行曲》成為印度德里廣播電臺的開始曲。在二戰(zhàn)即將結束之際,盟軍凱旋的曲目中,也有《義勇軍進行曲》。
1949年4月,在布拉格舉行的世界和平大會上,中國代表團齊唱《義勇軍進行曲》,受到熱烈歡迎。
1959年,上海電影制片廠拍攝電影《聶耳》,影片結尾是聶耳站在遠航輪船的甲板上。周恩來建議改成群眾在天安門廣場邊行進邊唱《義勇軍進行曲》。他說:“《義勇軍進行曲》應該唱到天安門,多少人是唱著這支歌走上革命道路的啊?!?/span>
■《義勇軍進行曲》成為國歌的過程■
新中國成立后,代國歌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的命運跌宕起伏。1966年6月,田漢失去了自由。田漢還被扣上“叛徒”的帽子,與周揚、夏衍、陽翰笙成為從20世紀30年代到60年代始終存在的一條“又粗又黑的文藝黑線”的“代表人物”。1968年12月10日,田漢冤死獄中。
代國歌《義勇軍進行曲》被禁唱10年以上,那時正式場合只可以演奏曲譜。1976年10月后,有人以“國家進入新的歷史時期,代國歌的歌詞不能反映變化了的現(xiàn)實”為由,提議重寫國歌歌詞。1977年10月至12月,國歌征集小組收到全國69個單位推薦的318首應征歌詞。
1978年3月5日,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“集體填詞、聶耳作曲”的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。新歌詞是這樣的:“前進!各民族英雄的人民,偉大的共產(chǎn)黨,領導我們繼續(xù)長征。萬眾一心奔向共產(chǎn)主義明天。建設祖國,保衛(wèi)祖國,英勇地斗爭。前進!前進!前進!我們千秋萬代,高舉毛澤東旗幟,前進!前進!前進!進!”
新國歌并沒有傳唱開來,不少人認為它與老歌詞沒法比,內容、文字韻律都推敲不夠,且缺乏激情、形象性,只是拼湊了幾個口號。作家陳登科是堅決反對國歌新歌詞的代表人物之一。陳登科是江蘇漣水人,1938年開始發(fā)表作品,1940年參加漣水縣抗日游擊隊,1945年加入中國共產(chǎn)黨。歷任《鹽阜大眾報》、新華通訊社合肥分社記者,中國作家協(xié)會安徽分會主席,大型文學雙月刊《清明》主編,中國作家協(xié)會第三、四屆理事,中國文聯(lián)第四屆委員,中共八大代表,第三、五、六、七屆全國人大代表。陳登科說:我們是唱著《義勇軍進行曲》走上抗日戰(zhàn)場的,唱起它就想到中華民族的危亡,抑制不住為祖國人民獻出生命的激情。至于新歌詞從感情上就接受不了,硬湊的歌詞空洞無味。因為當時詞作者田漢還是“敵人”,陳登科沒有寫出正式提案。
1979年4月25日,田漢追悼大會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舉行,黨和國家領導人胡耀邦、鄧穎超、宋慶齡等參加。6月召開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,陳登科遞交關于恢復《義勇軍進行曲》歌詞的提案。理由有三條:一、原國歌詞曲是毛主席親自參加選定的,經(jīng)歷屆全國人大代表通過。二、新歌詞在思想性和藝術性上都很粗糙,經(jīng)過一年多的實踐證明,人民群眾對它反映冷漠,缺乏激情,且不易上口。經(jīng)詢問上百位全國人大代表,絕大多數(shù)不會唱新國歌。全國人大代表都不會唱自己舉手通過的國歌,豈不是個大笑話?三、原詞作者田漢同志已經(jīng)平反,并有了明確結論。他的作品也應平反并受到充分的尊重?,F(xiàn)在抽掉原詞,以集體填詞充數(shù),這對國家的尊嚴、藝術的完整性都是不嚴肅的,甚至使人感到有些不倫不類。
針對有人提出的《義勇軍進行曲》“過時論”,陳登科說:1792年法國大革命時期馬賽工人唱著《馬賽曲》開進巴黎,一直唱到今天也沒有改詞。我們的國歌在歷史上起到過巨大的鼓舞作用,有著偉大的歷史功績。今天它仍在教育、激發(fā)年輕一代人的愛國熱情和獻身精神,它永遠不會過時。
在五屆全國人大三次、四次會議期間,陳登科繼續(xù)遞交關于恢復《義勇軍進行曲》歌詞的提案。1982年12月3日,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第二次會議通過《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(草案)的說明》:“1949年,中國人民政治協(xié)商會議決定,在國歌未正式制定前,以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為代國歌。這首國歌反映了中國人民的革命傳統(tǒng),體現(xiàn)了居安思危的思想,激勵了中國人民的愛國主義精神,多年來已經(jīng)深入人心。1978年本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改定國歌歌詞,各方面一直有不同意見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許多代表,憲法修改委員會許多委員和各界人士都建議恢復國歌原詞。因此,大會主席團建議這次大會通過決議,恢復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,撤銷本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關于國歌的決定,請大會予以審議?!?/span>12月4日,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由葉劍英委員長主持,代表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通過決議,恢復田漢作詞、聶耳作曲的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,撤銷1978年3月5日通過的《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定》。
1984年8月1日,中央宣傳部擬定《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奏唱的暫行辦法》。8月31日,中共中央發(fā)出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見》,對升降國旗和唱國歌提出具體要求。
■國歌寫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》出臺■
1954年9月20日,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,只對國旗、國徽有明確說明,沒有提及國歌。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,全國人大三次通過憲法修正案,而國歌仍然沒有進入憲法。2003年4月和8月,中共中央兩次征求對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意見。安徽、山東、江蘇、陜西等省和解放軍總政治部均建議在憲法中寫上國歌,理由是國歌與國旗、國徽一樣,都是國家主權的象征。2003年10月,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《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》,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,建議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《義勇軍進行曲》寫進《憲法》。
2004年3月14日,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,將第四章章名“國旗、國徽、首都”修改為“國旗、國歌、國徽、首都”。第136條增加一款,作為第二款: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《義勇軍進行曲》。”
2014年12月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國歌奏唱禮儀的實施意見》。
2017年4月,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召開關于國歌立法的座談會,解放軍軍樂團原團長、藝術總監(jiān)于海應邀參加。于海是全國政協(xié)委員,2003年起擔任解放軍軍樂團團長,他連續(xù)十年呼吁為國歌立法。1970年國慶節(jié),考入解放軍軍樂團僅一年,15歲的于海第一次在天安門廣場演奏國歌。1984年國慶節(jié),他擔任解放軍聯(lián)合軍樂團的分指揮。1999年、2009年國慶大閱兵,他擔任千人聯(lián)合軍樂團總指揮,并在北京奧運會等重大活動中指揮演奏國歌。于海說:現(xiàn)在很多大學生寫不出國歌歌詞,有些小學生更是把國歌理解得亂七八糟,社會上也有不尊重、褻瀆國歌的現(xiàn)象。國歌是國家的第一聲音,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。1990年6月28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》經(jīng)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;1991年3月2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》經(jīng)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。
在《國旗法》《國徽法》實施20多年后,2017年9月1日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》。《國歌法》規(guī)范了國歌的奏唱、播放和使用范圍,習近平簽署第7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予以公布,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■